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液氨采购招标人为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招标编号:WZCLCQL2021030026,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液氨 |
氨含量≥99.6% |
GB/T 536-2017 |
吨 |
约2100 吨 |
分批次送货,每月用量约180吨 |
备注:本次招标的数量为1年预估量,每月用量约180吨,实际结算数量以招标人下达的«订货通知单»数量为准
交 货 期: 接招标人通知后3天内送货到现场
交货地点:宝鸡市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2018年03月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和无不良经营行为承诺函);
(3)企业最新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齐全有效;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必须具备液氨经营资质;承运液氨的车辆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若委托运输的,需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及运输单位的由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化学危险品运输许可证);驾驶员及押运员需具有由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取得国家专营专控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投标人应具有液氨供货业绩,同时提供2016年3月至今签订的液氨销售合同至少3份(需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RMB 3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 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账 号:102802833201
开户行: 中国银行宝鸡分行
4.3本次采用电汇形式(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起交至公司账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2021年3月 31日至2021年4月7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5.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03月 31日至2021年 4 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缴纳账户同投标保证金,购买标书时请备注手机号码,以便领取电子发票)。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15 日 9 时30分,开标地点: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 ,开标形式:线上开标。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网站、徐矿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邮 编:721405
地 址:宝鸡市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联 系 人: 杨工 马工 邱工
电 话:0917-7752271/2118/2201
邮 箱:251626703@qq.com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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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17-7752291

公司邮箱:cqnhgs@163.com

公司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长青工业园区创业东路3号

官方网站:www.chqnh.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