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碳排放信息披露
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首期60万吨/年甲醇项目以煤为原料,采用水煤浆气化工艺制备粗合成气,粗合成气经一段耐硫宽温变换、低温甲醇洗工艺脱硫/脱碳,经压缩后至IMC甲醇合成塔合成粗甲醇,粗甲醇经三塔精馏得到精甲醇产品。辅助公用工程装置包括动力装置、水系统、煤储运等,其中动力装置包括三台180t/h、9.8MPa、540℃高温高压煤粉锅炉,两台12MW全凝式余热发电机组,动力装置尾气采用氨法脱硫、SCR脱硝、布袋除尘和湿电除尘工艺处理。
公司属煤化工行业,碳排放主要设备为气化炉和动力煤粉锅炉,二氧化碳排放主要由动力烟煤、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燃烧产生及生产过程气化和变换产生的二氧化碳。公司碳排放量依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发改气候〔2013〕2526号)进行核算,核算方法有效;目前煤化工行业未纳入碳排放交易市场,公司不存在碳交易配额清缴问题。
2023年公司核算法人边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1476604.05吨,主产品甲醇补充数据表边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1963849.88吨(电力排放因子取0.5703tCO2/MWh);2022年经第三方核查公司法人边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1235039.11吨,主产品甲醇补充数据表边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1574130.69吨。
2023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表
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
1476604.05 |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
448543.2 |
化工工艺过程排放量(tCO2) |
1625131.61 |
净购入使用的电力热力排放量(tCO2) |
-569010.79 |
CO2回收利用量(tCO2) |
-280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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